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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加入BloggerAds部落客廣告聯播前,要詳讀服務條款的! 

以下是本人所整理的 BloggerAds部落客廣告聯播服務條款

BloggerAds部落客廣告服務條款

一、 帳戶轉讓
BloggerAds 帳戶不得隨網站一併或以其它方式轉讓、讓渡或轉售。例如,當網站擁有權或管理權變更時,原擁有者或管理者必須取消網站之 BloggerAds 帳戶,而新擁有者或管理者則得以自己的名稱申請新的 BloggerAds 帳戶。

二、 廣告擺放
1. BloggerAds 廣告框不得顯示於任何域名寄存網站、彈出式、隱藏彈出式或任何電子郵件內。BloggerAds 廣告框不得放置於專為顯示廣告的網頁上,不論該網頁的內容是否相關。
2. 網頁之元素不得遮蓋廣告之任何部分,而且必須選用足以顯示任何廣告元素 ( 包含文字和 URL) 的廣告色彩。

三、 用戶端軟體
任何網站或第三方均不得將BloggerAds當作任一軟體應用 ( 如工具列 ) 動作的結果來展示,亦不得將BloggerAds程式碼貼到任何軟體應用程式中。任何顯示BloggerAds的網頁都不得透過會觸發彈出視窗的軟體載入﹐自動將訪客轉至未經請求的網站﹐調整瀏覽器設置或影響網站的瀏覽。您必須負責確保任何廣告網路或相關組織不使用該手段將網路流量指向包含您 BloggerAds程式碼的頁面。與此行為相關的帳戶有可能被終止

四、 程式碼修改
任何 BloggerAds 廣告程式碼都不得經任何變更,直接貼入網頁中。 BloggerAds 參與者不允許以任何理由更動廣告程式碼的任何部份,或變更廣告版面配置、模式、定位或廣告放送

六、 獎勵
網頁不得包含任何形式、足以刺激使用者以下行為之獎勵。鼓勵使用者重複造訪您的網站、或發表回應等。例如,您的網站不能包含「請按廣告」、 「請支持我們的廣告」、 「請造訪這些連結」等這類詞組或其它相似的語言,因為這些文字無論任何內容的廣告都適用。同時,出版者不得以任何欺騙或過渡吸引注意力的方式刺激或鼓勵用戶對BloggerAds廣告進行點擊。

七、 語言   (目前只支援繁體中文!)
與內容相關廣告的 BloggerAds 廣告程式碼可以放在內容為我們任一支援的語言的網頁上。 廣告不可展示在任何網頁主要語言仍未支援的頁面上

八、 禁止的點擊和展示
任何透過人為因素而產生的點擊或重複拜訪、回應都是禁止的。這些禁止的行為 包括 ( 但不限於 ) ﹕透過重複手動點擊、重複手動回應、煽動他人拜訪、回應、煽動他人重複回應、煽動他人文章引用、留言、透過漫游器、自動化貼文工具、第三方產生重複拜訪或回應的服務、或任何欺騙軟體。

九、 網站內容
網站不得包含下列內容:
1. 過度不雅
暴力、種族偏見或倡導反對任何個人、團體或組織
駭客/破解密碼內容
違禁藥品或藥品器材
色情或成人內容
與賭博或賭場相關的內容
任何其它推廣非法活動或違反他人著作權的內容
2. 過多的廣告
妨礙網站瀏覽、遮蓋BloggerAds廣告、變更使用者偏好設定或用於下載的彈出式視窗、隱藏彈出式視窗或結束視窗




BloggerAds部落客廣告服務細則


2. 廣告執行與運作:您同意遵循 達摩媒體 不定時提供的規格,配合您的網站放送、顯示、追蹤與回報適當之廣告、連結、以及 達摩媒體 品牌特徵 ( 如下方第 12 條之定義 ) ,包括 ( 但不限於 ) 不得修改 達摩媒體 以任何方式提供給您的 JavaScript 或其它程式設計,除非取得 達摩媒體 的書面授權 ( 包括電子郵件 )

3. 僅與 達摩媒體 通訊:您同意將您網站中顯示之任何廣告或連結的相關通訊均導向到 達摩媒體 ,而非導至任何廣告客戶。

5. 禁止之用途:您不應也不可授權或鼓勵任何第三方
 (i) 透過任何自動化、詐騙、惡意或其它無效的方式,直接或間接在任何「廣告」、「部落格網站」中產生查詢,包括 ( 但不限於 ) 透過重複手動點擊、使用漫遊器或其它自動查詢工具和 / 或電腦產生的搜尋請求,和 / 或未經授權使用其它搜尋引擎最佳化服務和 / 或軟體;
(ii) 編輯、修改、篩選或變更任何「廣告」、「連結」、「廣告組」中所包含資訊的順序,或以任何方式將任何「廣告」、「連結」、「廣告組」予以移除、遮蓋或最小化;
(iii) 將使用者點擊任何 ( 「廣告客戶頁」 )的任何部分後所產生的任何網頁放在框架中、予以最小化、移除或遮蓋使其無法在網頁上完整顯示;
(iv) 重新引導使用者離開任何「廣告客戶頁」,提供不同於使用者直接進入「廣告客戶頁」,在「廣告」與「廣告客戶頁」之間散佈任何內容,或提供任何非直接從「廣告」連結至「廣告客戶頁」的事項;
 (v) 在任何錯誤頁面、註冊頁面或「感謝頁面」 ( 例如使用者註冊可用的網站之後出現的感謝頁面 ) 、任何聊天網頁、電子郵件或包含任何色情、仇恨、暴力或非法內容的網頁或網站中顯示任何「廣告」、「連結」或「推薦按鈕」
(vi) 進行任何違反公佈於 達摩媒體 網站之「服務細則」 ( 每隔一段時間進行修訂 ) ,或任何其它您與 達摩媒體 簽訂之合約 ( 包含但不限於 達摩媒體 BloggerAds服務條款 ) 的活動,或從事任何導致 達摩媒體 風評降低或其它會詆毀或貶低 達摩媒體 商譽和信譽的活動或業務。 您知悉任何嘗試參與或違反上述規定之行為均被視為違反本「合約」,我們可對您採取任何適當的法律與求償行動,包括立即暫停您帳戶的使用或終止本「合約」,以及提出所有民事或刑事求償。

7. 機密性:您同意未事先取得 達摩媒體 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洩漏 達摩媒體 機密資訊。「 達摩媒體 機密資訊 」包括 ( 但不限於 ) :
(a) 所有與此「服務」相關的 達摩媒體 軟體、技術、程式設計、規格、資料、準則指南與文件;
(b) 點擊率或其它 達摩媒體 提供給您的網站效能相關統計數字
,以及
(c) 達摩媒體 以書面或其它方式提供的資訊。 達摩媒體 機密資訊不包括已公開 ( 非由您或 達摩媒體 公開 ) 的資訊,或 (i) 經書面證實不須透過 達摩媒體 機密資訊亦可取得的資訊; (ii) 您經由第三方合法取得的資訊;或 (iii) 法律或政府機構要求公開的資訊。

11. 付款:您會收到網站廣告有效性的相關金額, 各項金額均由 達摩媒體 在「服務」中為參與者制定。 如果合約終止, 達摩媒體 應該在您 ( 按照 達摩媒體 所收到您的書面要求 ( 包括電子郵件 ) 來終止合約 ) 或 達摩媒體 終止合約後當月月底算起約 90 天內,將您的收益餘額支付給您。 但是, 達摩媒體 將不會支付收益餘額低於新台幣1000元的款項

儘管有上述規定,若有下列情況, 達摩媒體 無須支付款項︰ (a) 經過 達摩媒體 的合理斷定,在任何廣告上任何經由人、漫遊器、自動化程式或類似裝置產生的無效查詢、無效進而產生的金額,其中包括 ( 但不限於 ) 點擊或展示是由 (i) 您的 IP 位址或您所控制的電腦所產生,或 (ii) 由請求付款、錯誤的陳述或要求使用者點擊廣告而產生;或 (iii) 由請求付款、錯誤的陳述,或任何不合法或無效要求使用者完成而產生; (c) 公益廣告或 達摩媒體 會傳送的預留位置或透明廣告; (d) 達摩媒體 本身的產品及 / 或服務廣告 ( 但不包括根據已完成「推薦連結事件」的付款 ) ;或 (e) 摻雜在大量上述 (a) 點擊次數中的點擊,或其它您在付款期間內違反本「合約」之結果。 

上述情形或任何您違反本「合約」的情況下, 達摩媒體 保留暫停付款或將款項退回您帳戶的權利,待 達摩媒體 進行合理的調查,或在您網站上刊登廣告之廣告商預設將廣告費用支付給 達摩媒體 。若要確保收到正確款項,您只需要在您的帳戶中提供並維持正確的聯絡與付款資訊即可。如 達摩媒體 BloggerAds 中的說明: http://www.bloggerads.net/taxinfo 的稅務說明,或其它 達摩媒體 不定時提供的類似 URL) 或已完整填妥之稅務表格或其它表格。任何因聯絡資訊或付款資訊的錯誤或遺漏致使支票退回或取消所導致的相關銀行費用,將由您最新一期的收益餘額中扣除您同意支付加入「服務」後由政府機構徵收的所有應付稅款或費用。 達摩媒體 可隨時變更價格及 / 或付款結構。若您對「服務」中的任何付款有爭議,須在付款後 30 天內以書面通知 達摩媒體 ;若未通知 達摩媒體 ,即代表您放棄提出付款異議。
收益金額須根據 達摩媒體 所維護的記錄來計算。達摩媒體不接受其它計算方式或任何統計數字。
根據本「合約」所達成之收益金額只能支付給您,不得轉移或以任何形式傳遞給第三方 ( 例如捐給您所管理的額外收費網站 ) ,除非取得 達摩媒體 的書面授權 ( 包括電子郵件 ) 


╬↗依 BloggerAds部落客廣告聯播所公佈的服務條款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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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7/9~9/9兩個月的活動期間,「BloggerAds推薦貼紙」可讓您選擇自己喜好的推薦貼紙廣告,讓您不僅可透過部落客廣告增加收益,還可透過成功推薦加入BloggerAds,賺取回饋獎金喔! 透過您的推薦貼紙,成功加入BloggerAds的部落格,在申請後首次30天內獲得的廣告獎金,BloggerAds將額外給你該金額的100%的回饋獎金

例如:奈奈透過瞳瞳的BloggerAds推薦連結貼紙,在6/9成功加入BloggerAds起30天(即6/9~7/9,30天內),奈奈在BloggerAds如獲得NT$1,000元廣告獎金,瞳瞳除了既有每天的BloggerAds廣告獎金外,還可獲得奈奈總廣告獎金的100%回饋獎金,即NT$1,000元! 

‧9/10之後,推薦獎金將調整回30%的獎金回饋 

活動期間,邀請部落客一起加入BloggerAds串聯共享計畫,您將可獲得該部落客100%的推薦獎金回饋,邀請愈多部落客加入BloggerAds,獎金回饋就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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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可以獲得多少廣告報酬?
A:
每一個部落格實際獲得的廣告報酬都不一樣,主要決定於以下三項數值:
1.廣告價格:指廣告客戶對您的部落格實際委刊的金額。
2.部落格活躍程度:如作者文章的更新速度、部落格參觀人數,及瀏覽者與部落格的互動程度等權重。
3.廣告位置:廣告擺放的高度越高,所獲得的收益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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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我好像做了太小張了 x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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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jung6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0) Trackback(0) Hits(463)